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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4日

高级会计师考试重点笔记: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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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属于考试重点,因内容比较散,思路比较乱,有时感到难以把握;但考试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应注意的是:

1、 这几年,整章内容都涉及了。考虑到有比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因此这几年出题都是忘行政事业单位的方向靠,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2、 会计法规,考3-4分,考试重点是会计资格、总会计师任职资格与职权、职业道德等。注册会计师这一方面的知识点(审计报告、审计委托书等)不太会考,因为注册会计师参加考试的人员比较少,但是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还是要区分清楚的。所以,会计法规牵连部分的内容相对重要。审计部分的相对不是那么重要。

3、 税收法规考试的原则是:计算相对简单,不会让考生进行太复杂的计算。应重点关注经济业务涉及到的相关税种,偶尔可能会有简单的计算。

4、 财政法规,对于企业类会计人员来说比较吃亏,但是这几年考试分值比例在提高,所以,还是要投入精力学习的。政府采购,简单了解,知道法律责任就差不多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看3遍以上,擅自开设账户、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等违法行为,考试的时候要烂熟于胸,至少到书本找答案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

5、 这一部分考试内容,参考历年考题,还是很有帮助的。

下面分析以前年度试题,看答题的要求:

例一:2005年试题,本题12分(法律法规)

某技术研究所系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该研究所承担技术研究、推广、咨询和培训等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1)2002年8月,该研究所原所长因经济问题被免职,陈某被任命为所长。

陈某上任之初,拟对研究所人事进行调整。在所长办公会上,所长陈某提出3项动议:一是建议聘任赵某为总会计师,赵某虽不懂会计,但工作认真、原则性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在加强内部管理中能发挥技术优势;二是自己主抓科研,所里财务会计工作由副所长王某全权负责,所有财务收支和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最终由王副所长审批、签署;三是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因举报前所长经济问题受到开除处分,孙某遭受打击报复问题属实,建议撤销对孙某的处分,恢复其名誉,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

经研究,会议通过了所长陈某的动议。

(2)2003年1月,研究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及工程预算得到批准。工程项目预算资金400万元。当年2月,改扩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A建筑公司中标。当年11月工程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工程实际发生支出320万元,结余资金80万元。

2003年11月,所长陈某主持会议,研究办公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有关问题。会上,财会部主任张某提请研究如何处理80万元工程结余资金。副所长王某表示:鉴于所里职工医药费缺l:3很大,建议工程结余资金用于医药费支出,请财会部提出具体办法,进行技术处理。财会部主任张某没有表态,所长陈某与参会其他人员均表示赞同。会后,财会部主任张某感到很为难,迟迟未办,在副所长王某的一再催促下,当年l2月,财会部主任张某与A建筑公司协商后,指示财会部将工程结余资金80万元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转到A建筑公司账上,将研究所36万元医药费单据转到A建筑公司报销,剩余资金留待以后职工医药费开支。

(3)2004年1月,为了增加研究所的收入,财会部主任张某提出将研究所的一处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的建议。所长办公会批准了该建议。

2004年2月,财会部主任张某与B商贸公司商谈房屋租赁事项,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自2004年4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月租金l0万元。2004年研究所收到房屋租金共计90万元,未纳入研究所统一财务核算。

2004年12月,所长陈某与副所长王某、总会计师赵某、财会部主任张某等商议年终奖金来源问题。所长陈某提出,将房租收人用于发放奖金。财会部主任张某认为,房租收入可能涉及交税问题。所长陈某则认为:研究所属于事业单位,不用交任何税款。副所长王某、总会计师赵某均没有提出异议。财会部主任张某根据所领导的意见。制订了奖金分配方案,将房租收人90万元全部作为年终奖金发给全体职工。

(4)2005年5月,该研究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推荐财会部主任张某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在上报的推荐材料中,对财会部主任张某作出如下鉴定意见:

张某热爱会计工作,努力学习,工作认真,勤勤恳恳,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贪不占,开拓创新,在研究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资金的申请、使用以及加强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

要求:

1.根据会计、税收、预算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并指出该研究所上述(1)、(2)、(3)情形中的不合法之处,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判断该研究所对财会部主任张某作出的鉴定意见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情形(1)不合法之处:

①聘任赵某为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担任总会计师应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②所有会计工作由副所长王某全权负责,所有财务收支和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最终由王副所长审批、签署不符合规定。

理由: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2)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

③将受到打击报复的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情形(2)不合法之处:

研究所将工程结余资金80万元转到A建筑公司账上,将36万元医药费单据转到A建筑公司报销,剩余资金留待以后发生职工医药费时报销不符合规定。

理由:

①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工程建设资金。

②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情形(3)不合法之处:

①房屋租金收入90万元未纳入研究所统一财务核算,并作为年终奖金发给全体职工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②房屋租金收入90万元未申报缴纳任何税费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研究所出租房屋租金收人应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

2.研究所对财会部主任张某作出的鉴定意见不恰当。

理由:鉴定意见没有如实反映张某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坚持准则、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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