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6日
一、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骨干外语免试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所在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历年考绩卡片。
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份。
六、对破格申报的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交破格报告一份。
七、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八、已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原件或结合实际且被采纳的工作报告等。
九、申报人员起草的,代表其业绩水平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方法、管理制度等材料复印件(需由单位出据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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