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第五章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指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有:(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诚实守信
诚实是指言行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有:(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三、廉洁自律
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有:(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3)遵纪守法,一身正气。
四、客观公正
客观是指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平等、公平、正直,没有偏失。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有:(1)依法办事;(2)实事求是;(3)如实反映。
五、坚持准则
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有:(1)熟悉准则;(2)遵循准则;(3)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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