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一章精讲2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资格培训

会计从业资格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一章精讲2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实操
会计档案的归档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例题2·单选题】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 )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A.会计机构

B.档案部门

C.人事部门

D.指定专人

[答案]A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一、永久档案与定期档案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主要了解企业的)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编辑推荐:

会计基础教学视频

会计基础免费试听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