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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2日

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前训练:案例分析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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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北奥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发生了以下部分事项:

(1)2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发票后,经办人员王某发现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便将发票退回给出具单位,要求对方重开。

(2)3月20日,公司从事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李某休病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王某临时顶替一下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

(3)5月12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张某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原从事总账登记工作的陈某被调到稽核岗位协助另一位稽核员进行稽核工作,使该岗位一岗两人。

(4)6月18日,市财政部门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公司领导以“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出差”为由,予以了拒绝。

(5)9月26日,公司财会部门组织了本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为了使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公司财会部就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等问题与会计人员进行了座谈,会上,会计人员周雯认为,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人员姚萍认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两条:一是廉洁自律。会计职业是一项即为特殊的职业,整天与钱、财、物打交道,如果爱贪爱占,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抗菌剂人员必须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二是强化服务。会计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单位负责人提供服务,应当无条件服从领导,不折不扣的贯彻领导意图。

(6)该股份公司股票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预计公司在本年将发生一项重大损失,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该公司全部股票。11月5日,公司将有关一项重大损失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该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9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考虑退出该公司,拟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会计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和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经办人员王某退回金额错误的发票,要求出具单位重开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

(2)该公司决定由出纳人员李某临时顶替吴某兼管收入、成本、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调整部分会计工作岗位,使稽核岗位一岗两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领导拒绝市财政部门的检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为什么?

(5)根据上述(5)的情形说明周雯和姚萍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6)根据上述(6)的情形说明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7)根据上述(6)的情形说明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9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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