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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1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讲义第七章财产清查第三节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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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对于财产清查的结果进行处理,不应当只仅仅着眼于财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更重要的是要提出改进财产物资管理的措施,充分实现会计的管理职能。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一)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和方法

1.审批之前的处理。

原始凭证:“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

记账凭证:调账分录;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调账后:上报等待批准及税务备案。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借方登记财产的盘亏、毁损数额以及盘盈的转销数字

贷方登记财产的盘盈数额以及盘亏的转销数

如果为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数

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净溢余数

2.审批之后的处理。

【例题·多选题】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核算的是( )。

A.盘亏的财产物资数额

B.盘盈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C.盘盈的财产物资数额

D.盘亏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正确答案』AB

【例题·判断题】原材料盘盈核实后应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营业外收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存货盘盈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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