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7日
【考点四十四】特殊交易的处理
(一)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应当分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母公司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
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按此处理,新增持股比例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商誉。
(二)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的投资
企业持有对子公司投资后,如将对子公司部分股权出售,但出售后仍保留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被投资单位仍为其子公司的情况下,出售股权的交易应当区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别处理:
(1)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角度,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确认有关处置的损益,即出售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是投资损失计入处置投资当期母公司的个别利润表。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出售部分股权后,母公司仍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如不能导致其控制权的丧失,则应当按照权益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即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这意味着这些变动的利得或损失均不能计入损益。在企业合并中,获取控制权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事项,该事项导致了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商誉)及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其后发生的与所有者间的交易不应当影响这些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注意:
①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投资收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不因持股比例改变而改变;
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资本公积的金额=售价-出售日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