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课程
赵玉宝
抓住黄金备考期:及时解决自己在学习中暴露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
杨闻萍
各类考生如何备战2022初级会计
李忠魁
抓住黄金备考期:及时解决自己在学习中暴露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
高志谦
老学员更享折上7折优惠,直播教学,多轮刷题,考前串讲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3日
【问题】
对于使用计划价核算的企业,在商品“货到单未到”的情况下,会计上允许其暂估入账,次月初红字冲销。在年末,当暂估商品已销售且已转成本,势必影响当年度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项目和金额必须真实合法,此部分商品已转的成本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购入商品的相关凭证,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收到,即可计入当年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更多会计知识可访问:正保会计网校
上一篇: 登完账要在记账凭证上做哪些工作
下一篇: 超支的福利费如何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