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2016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特点
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
非涉税鉴证服务在出具涉税服务报告的情况下,委托方是唯一的报告对象,税务师不能将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提供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同样委托人对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只限于自身使用,不能用于与税务师事务所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单位和个人。
2.非涉税鉴证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涉税服务不囿于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范围;
3.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
4.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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