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1日
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该项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因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
【例】20×7年6月,甲企业打算搬迁至新建办公楼,由于原办公楼处于商业繁华地段,甲企业准备将其出租,以赚取租金收入。20×7年10月30日,甲企业完成了搬迁工作,原办公楼停止自用。20×7年12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将其原办公楼租赁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8年1月1日,租赁期限为3年。20×8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35000万元,其原价为5亿元,已提折旧14250万元;假设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甲企业应当于租赁期开始日(20×8年1月1日)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5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500000
累计折旧 1425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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