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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0日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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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

  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形式
所得来源地
1.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6.其他所得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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