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6日
十一、大宗交易
成交价格的确定
1、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当日涨跌副价格限制范围内;
2、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前收盘价格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价格的最高、最低价格之间自行协定确定。
(二)申报数量
1、上海交易所
1)A股:单笔≥50万股,或者≥300万人民币 ;和深交所一样。
2)B股:单笔≥50万股,或者≥30万美元;
3)基金:单笔≥300万份,或者≥300万元;和深交所一样。
4)国债与债券回购:单笔≥1万手,或者≥1000万元;
5)其他债券:单笔≥1000手,或者≥100万元。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 A股:单笔≥50万股,或者≥300万人民币;
2)B股:单笔≥5万股,或者≥30万港元;
3)基金:单笔≥300万份,或者≥300万元;
4)债券:单笔≥1万张(人民币100元面额1张),或者交≥100万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1万张,或者≥100万元人民币;
6) 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500万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20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100万人民币,且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2000张。
十二、股票的特别处理
(一)退市风险警示(*ST)
1、最近2年连续亏损 ;2、停盘或停牌2个月;3、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有股份≤90%;4、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与首个年度披露日期间。
(二)其他特别处理(ST)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3、退市警示撤销批准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不正常,或净利润为负;
4、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三)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ST)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联方提供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3、公司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24个月内再次受到谴责;
4、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5、连续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十三、固定收益证券交易
1、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4:00;
2、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
3、申报数量单位为手(=1000元面值);
4、交易价格实行涨跌幅度限制,涨跌幅度10%;
5、确定报价接受后可成交,待定报价20分钟内被确认可以成交;
6、报价交易中,每笔买卖报价为5000手或其整数倍;
7、询价交易中,询价方可向5家询价,询价发出后20分钟内接受成交。
十四、证券交易公开信息
(一)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及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
2、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
3、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
证券交易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买入、卖出金额。
(二)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况属于异常波动:
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度偏离值达到±20%;
2、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度偏离值达到±15%的(包括SST、S*ST);
3、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
证券交易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十五、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证券交易管理
(一)持股比例
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3、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持股报告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持股比例合计达到16%及其后每增加2%,在交易日结束后必须公布持有总数和持股比例。
(三)超限处理
1、单个合格投资者超
自接受到减持通知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予以减持,以满足持股限定比例要求。
2、多个合格投资者合计超限
按照“后买先卖”原则确定平仓顺序,合格境外投资者自接受到减持通知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予以减持,以满足持股限定比例要求(即单个持有≤10%、合计持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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