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8日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对于流动资产的盘盈一般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更正。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财产盘亏则造成的原因很多,如定额内合理损耗、偷盗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对于定额内合理损耗应计入管理费用,偷盗损失应找出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应计人营业外支出。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原始凭证:“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
记账凭证:调账分录
会计账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调账后:上报等待批准及税务备案。
但对于应收而收不回的应收款项、应付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批准前不做调整账簿记录,待批准后再作处理。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借方登记财产的盘亏、毁损数额以及盘盈的转销数字
贷方登记财产的盘盈数额以及盘亏的转销数
如果月末为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数
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净溢余数
2.审批之后的处理。
存货为例,发生盘盈时——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盘亏和毁损时,应根据不同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若属于一般经营性损失或定额内损失,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若属非常损失(自然灾害),则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7.(多选)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核算的是( )。
A.盘亏的财产物资数额 B.盘盈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C.盘盈的财产物资数额 D.盘亏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答案】AB
18.(判断)原材料盘盈核实后应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营业外收入”。( )
【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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