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第五节 收入、成本和费用
考点118:收入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取得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等。
【例17】A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该批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生产成本为21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 000
贷:库存商品 210 000
(三)取得其他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例18A公司销售库存积压的原材料10000公斤,收到9360元存入银行,其中含增值税1360元。该材料账面成本9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93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
借:其他业务成本 9000
贷:原材料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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