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0日
启用会计账簿扉页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l)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2)账簿扉页上应附"经办人员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公章。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3)粘贴印花税票。
①粘贴印花税票的账簿,印花税票一律粘在账簿扉页启用表的右上角,并在印花税票中间划两根出头的横线,以示注销;
②使用缴款书交纳印花税,在账簿扉页启用表上的左上角注明"印花税已缴"及缴款金额。缴款书作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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