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4日
建造固定资产
(1)a.自营工程:建筑物耗用的增值税计入成本,领用材料——进项税额转出,领用产品——视同销售,按成本计算,计税价格按售价计算。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售价*17%)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6)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上述1 2 3……)
b.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耗用的原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c.工程领用本企业的产品(生产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d.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耗用的材料(生产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出包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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