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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2016年注会《审计》知识点: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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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一)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时间(止五停二)

如果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执行其审计业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某人在审计项目组担任的职务均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担任这些职务的年限需要合并计算。

在两年的冷却期内,该关键审计合伙人也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参与该客户的审计业务;

2.为该客户的审计业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

3.就有关技术或行业特定问题、交易或事项向项目组或该客户提供咨询;

4.以其他方式直接影响业务结果。

(二)关键审计合伙人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后的任职时间(满三缓二)

1.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如果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三年,则该合伙人还可以为该客户继续提供服务的年限为五年减去已经服务的年限。

2.如果关键审计合伙人为该客户服务了四年或更长的时间,在该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后,该合伙人还可以继续服务两年。

3.如果审计客户是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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