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5日
负债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缴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预收款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一)短期借款
事业单位的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应缴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1.应缴税费
事业单位的应缴税费是指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2.应缴国库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国库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
(1)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应缴国库的款项时: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国库款
(2)上缴款项时:
借:应缴国库款
贷:银行存款等
3.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
(三)应付职工薪酬
事业单位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1)事业单位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
(3)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四)应付及预收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1.应付票据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借: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
3.预收账款
4.其他应付款
事业单位的其他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
(五)长期借款
1.事业单位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支付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专门借款,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还应同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3.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六)长期应付款
事业单位的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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