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部门名称:审计监察组
上级部门:审计监察部
下属岗位:审计监察员
部门本职:
组织完成各类项目审计和监察任务。
主要职能:
(1) 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统一财经制度,参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
(2) 根据确定的审计或监察对象,编制审计或监察计划与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按规定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计监察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
(4) 监察被审计对象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5)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做出制止决定。
(6) 组织完成专案审计任务。
(7) 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8)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董事会审计监察室对公司所进行的审计。
(9) 组织参加各项培训与考核活动。
(10) 做好审计监察项目的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上交工作。
(11) 组织做好保密工作。
管辖范围:
(1) 审计监察组员工。
(2) 审计监察组办公场所、卫生责任区。
(3) 审计监察组办公用具、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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