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3日
第六章 基金的市场营销
知识点十三: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一)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概念与范畴
(二)审核与备案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事后备案。基金管理人的材料,事先负责销售业务的高管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发布后报所在地监管机构备案。销售机构的材料一样。
(三)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规定
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4.诋毁他人;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四)对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规定
(五)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的声明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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