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判断票据义务人与关系人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师培训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3日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判断票据义务人与关系人

初级会计职称


关系人有支票上的付款人、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

判断标准:

(1)关系人不享有票据权利,也不承担票据债务,只是具备了民法上的代理关系等。如委托收款人只是代理收款而已;支票的付款人实际上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人。

(2)票据义务人是要在票据上签章的,而关系人不一定签章。如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他们未在票据上签章,并不承担票据债务。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