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如何理解《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培训

会计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9日

如何理解《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a中级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
  《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对单位负责人含义的界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更多会计知识可访问:正保会计网校官网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