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第四节 利润
一、利润的构成【题型:多选】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一资产减值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
【例25-单选】(2003)与计算“营业利润”无关的因素是( )。
A.所得税费用
B.销售费用
C.管理费用
D.财务费用
【答案】A
【例26-多选】(2008)与计算营业利润有关的项目是( )。
A.管理费用
B.营业外收支净额
C.所得税费用
D.利润总额
【答案】A
二、账户设置
1.“营业外收入”: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2.“营业外支出”: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3.“所得税费用”,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4.“投资收益”: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注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以及购入时的交易费用计入该科目。
5.“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题型:多选】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锝、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转销应付账款)等。
【注意】现金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题型:多选】
营业外支出是指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注意】存货非常损失的盘亏以及固定资产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27-教材例19-16】某公司取得罚款收入60 000元,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营业外收入——罚没利得 60 000
【例28-教材例19-17】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支付违约金8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8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例29-多选】下列各项中,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的有( )。
A.企业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
B.企业出售原材料获得的收入
C.转销应付账款的收益
D.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
【答案】AC
四、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一)所得税的计算【题型:单选】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前利润、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举例1:企业收入5000,费用4000,假如4000中有500是罚款,则会计上利润总额1000,税法上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5000-3500或1000 500)。
举例2:企业收入5000,费用4000,假如4000中有福利500,税法允许的上限是200,则会计上利润总额1000,税法上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5000-3700或1000 (500-200))。
第三节纳税调减:五年补亏、国债利息收入
第四节纳税调增: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例30-教材例19-18】某企业2009年按税法规定可开支业务招待费80 000元,全年实际开支业务招待费120 000元。当年,按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 000 000,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有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交所得税:
纳税调整数=120 000-80 000=40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 000 000 40 000=2 040 000(元)
应交所得税费用额=2 040 000×25%=51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5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10 000
(2)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10 000
贷:银行存款 510 000
【例31-单选】(2003)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属于纳税调整减少额的是( )。
A.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
B.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C.税收滞纳金
D.国债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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