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1日
银行卡
银行卡 |
①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②是否缴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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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 (按月计收复利) | 准贷记卡 (按月计收单利) | |
区分标准 | 先消费后还款 | 持卡人需先按发卡银行要求缴纳金额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消费 |
优惠政策 |
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 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注:二者只能选其一 |
透支期限60天 |
透支利率为日利率的万分之五,超过信用额度或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 ||
收费 |
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交易金额的1.25% 其中,房地产、汽车销售封顶为每笔80元; 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交易金额的0.78% 其中批发类每笔26元; 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民生类行业为交易金额的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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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预付卡 | 不记名预付卡 | |
区分标准 | 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 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
单张限额 | 5000元 | 1000元 |
挂失 | 可挂失 | 不可挂失 |
赎回 | 购卡后3个月可赎回 | 不可赎回 |
有效期 | 无 | 不得低于3年 |
提供身份证 | 需要 | 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需要提供身份证 |
使用信用卡购买及充值 | × | × |
转账购买 |
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以上 个人:一次性购买50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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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充值 | 一次性充值5000元以上 | |
使用规定 |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现 | |
发卡机构资金管理 | 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账户,存放预付资金,不得挪用挤占 | |
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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