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复式记账
第一节 复式记账法
所谓记账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账簿中登记经济业务的方法。按照记录经济业务方式的不同,记账方法可以分为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
一、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在单式记账法下,通常只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金额以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金额,一般不登记实物的收付金额。
单式记账法记账手续比较简单,但是账户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对应和平衡的关系,所以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利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是否正确和完整,因而是一种不够科学的记账方法。
这种记账方法只适用于经济业务很简单或很单一的经济个体和家庭。
二、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指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克服了单式记账法的缺点。
例如,用银行存款10000元购买一批材料的业务,业务发生后,一方面在“银行存款”账户记录银行存款减少10000元,另一方面在“原材料”账户记录材料增加10000元,这样登记的结果能够清楚地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即资金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
复式记账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的特点:
1.对于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同时登记,既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能通过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来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由于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因此,可以对账户记录的结果进行试算平衡,以便检查账户记账的正确性。
复式记账法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为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我国过去曾采用的复式记账法主要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在我国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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