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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5日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中级会计课程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满足一把搬条件【重点】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60%【不得低于】

(2)除金融行业外,最近一期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给的他人款项 委托理财等财务投资型轻型

(3)发性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价或者前1个交易日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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