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5日
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国家鼓励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尽量设立调解委员会,以缓和劳资矛盾。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是: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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