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心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5日
税收强制执行
①前提:未按期缴纳税款或缴纳担保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②具体措施:
a.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扣缴”税款;
b.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其所得抵缴税款;
c.不适用财产: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管理
下一篇: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与赔偿金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必刷题库
开通网校试学账号
姓名:
手机号:
(*注意:请留意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