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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浙江省2017执业中药师首次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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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执业中药师首次报考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16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6月24日至26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附件1)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执业药师协会(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1号楼6楼,电话0571-81061204.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并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6月30日前送至当地人事考试办。

请各市人事考试办务必于7月4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至17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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