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4日
上海市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对报考条件中“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
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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