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2日
建立项目经理部应遵循下列步骤: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与组织结构;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与责任划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设置;确定人员的职责、分工与权限;制定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
二、项目经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应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
(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管理实施目标;组织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分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项目需用资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办法;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项目管理目标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和办法;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三、项目合同管理
(1)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控制;合同综合评价;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2)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备性审查;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四、项目采购管理
(1)组织应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
(2)组织应对采购报价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审,评审记录应保存。项目采用的设备、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应现行标准要求。进口产品应按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办理报关和商检等手续。
五、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管理:制定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交底;落实责任;实施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纠正偏差,必要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编制进度报告,报送组织管理部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项目作业性进度计划。作业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内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
(3)各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编制说明;进度计划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
(4)进度计划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资源使用及进度的匹配情况;上次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起止时间;工作关系;资源提供;必要的目标调整。
六、项目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进行系统运作。
(2)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计划;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要求。
(3)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记录的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并应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偏差,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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