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建工网校> 2017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讲解: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建工网校 二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0日

2017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讲解: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一、债的概念

《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

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 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债的内容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 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一级建造师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