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7日
案例五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20天。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如图5-1所示,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B完成后,验槽发现工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设计变更导致工作D和E分别比原计划推迟10天和5天开始施工,造成施工单位窝工损失15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工程延期15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工程延期15万元、窝工损失补偿15万元。
事件2:工程开工后90天下班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各工作的实际进度为:工作G正常;工作H超前10天;工作I拖后10天;工作C拖后20天。
事件3:针对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按原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单位对施工总进度进行了调整,将工作N持续时间压缩60天。
问题:
1、指出图5-1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以及工作H、K、M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哪些索赔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分别为多少?说明理由。
3、事件2中,分别指出第90天下班时各工作时间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指出计划调整后工作H、K、M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参考答案:
问题1:
关键线路:1―3-4-5-7-8-11-12
工作H的总时差40天,自由时差10天
工作K的总时差30天,自由时差20天
工作M的总时差10天,自由时差10天
问题2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索赔文件有:时间发生的28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的补偿为0.因为D工作延误10天,总时差10天,不会造成工期延长;E工作延误5天,总时差20天,不会造成工期延长
费用索赔15万元。因为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问题3:
第90天检查时,G工作正常,对总工期无影响;H工作超前10天,但不是关键工作,所以对总工期无影响;I工作拖后10天,I工作是关键工作,所以会造成总工期延长10天;C工作拖后20天,但C工作有总时差30天,所以对总工期无影响。最终会对总工期造成延长10天的影响。
问题4:
N工作压缩60天后,H工作总时差50天,自由时差30天;K工作总时差20天,自由时差10天;M工作总时差10天,自由时差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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