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和施工的质量目标。
2,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实践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设计阶段。
3.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4.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的劳务。当施工方担任的角色不同,其项目管理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也会有差异。
5.施工总承包方(GC-GeneralContractor)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管理任务如下。
(1)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这是|考试大|施工总承包方内部的管理任务)。
(3)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4)负责施工资源的供应组织。
(5)代表施工方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
6.施工总承包管理方(MC-ManagingContractor)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承担施工任务,它主要进行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通过投标(在平等条件下竞标),获得一部分施工任务,则它也可参与施工。
(2)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不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这些合同都由业主方直接签订。但若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业主方的要求,协助业主参与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其参与的工作深度由业主方决定。业主方也可能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施工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3)不论是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或经业主方授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选定的分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都承担对其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4)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施工总承包方承担相同的管理任务和责任,即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因此,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应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否则它难以承担对工程管理的总的责任。
(5)负责组织和指挥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6)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
7.分包施工方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施工任务,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任务。若采用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不论是一般的分包方,或由业主指定的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
8.工程总承包和工|考试大|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9.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以克服由于设计与施工的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克服由于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等弊病。
10.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也不是“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即使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稍大一些的项目也难以用固定总价包干,而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