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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3日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考点:支付管理


支付管理

(一)合同计价类型

交钥匙合同通常采用不可调价的总价合同,除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工程成本影响的情况以外,由于税费的变化、市场物价的浮动等都不应影响合同价格。如果具体工程的实施期限很长,也允许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物价增长的调整方法,代换通用条件中的规定。

(二)预付款

如果业主支付承包商用于动员和设计的预付款,在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预付款的数额。

(2)分期付款的次数和时间安排计划。若未约定此表,则应一次支付全部预付款。

(3)预付款分期扣还的比例。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支付程序

可以约定按月支付或分阶段支付;业主除了审查付款内容外,还要参照付款计划表检查实际进度是否符合约定。如果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按滞后程序确定修改此次分期付款。

2.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的主要内容

(1)截止到月末已实施的工程和已提出的承包商文件的估算合同价值(包括变更);

(2)由于法律改变和市场价格浮动对成本的影响(如果合同有约定)应增减的任何款项;

(3)应扣留的保留金数额;

(4)按照预付款的约定,应进一步支付和扣减的数额;

(5)按照业主索赔、承包商索赔、争端、仲裁等条款确定的应补偿或扣减的款项。

(6)包括在以前已支付报表中可能存在的减少额。

3.竣工结算和最终付款

这两个阶段的支付程序和内容与《施工合同条件》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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