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是检查开工前由发包人准备的施工条件情况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一)检查开工前由发包人准备的施工条件情况
1.检查发包人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情况。
2.检查由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移交情况。
3.检查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提供情况。
4.检查由发包人提供的预付款支付情况.
5.检查南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条件的完成情况。
(二)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1.检查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
2.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
3.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
4.检查承包人试验室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6.检查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以及场内交通、供水、供电、供风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情况。
7.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8.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情况。
9.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汁划等技术方案。
10.审批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11.检查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参数的试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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