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3日
一、开工前测量工作
(一)准备工作
(1)开工前应结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工程测量的各项内业计算准备工作,并依照内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
(2)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工具。
(3)根据填埋场建(构)筑物特点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测量方案。
(4)办理桩点交接手续。桩点应包括:各种基准点、基准线的数据及依据、精度等级。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复核。
(5)开工前应对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进行内业、外业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或与相邻工程矛盾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查询,并取得准确结果。
(二)施工控制
(1)根据填埋场建(构)筑物特点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测量方案。宜利用原区域内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作为建(构)筑物定位的依据。当原区域内的控制网不能满足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时,应在利用原设计网点的基础上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测量复测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主可根据工程测量方案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工程测量。
二、场区施工平面控制网
(一)施工平面控制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相同。
(2)当利用原有的平面控制网时,应进行复测,其精度应符合需要;投影所引起的长度变形,不应超过1/40000。
(3)当原有控制网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在原控制网的基础上适当加密控制点。控制网的等级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大于1km2或重要工业区,宜建立相当于一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
2)场地小于1km2或一般性建筑区,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当于二、三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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