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6日
一、基坑监测的基本要求
(1)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须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方能实施。
(3)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3)监测目的和依据;
4)监测内容及项目;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6)监测方法和精度;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0)监测人员配备;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二、监测布置与监测方法
(一)监测项目
(1)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
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周边建筑;
5)周边管线及设施;
6)周边重要的道路;
7)其他监测的对象。
(3)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围护墙顶的水平和竖向位移,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常称为测斜变形),锚杆或支撑内力,围护结构内力,地下水位,土压力及孔隙水压力,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及水平位移,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道路沉降,坑边地表沉降,立柱竖向位移,坑底隆起(回弹)等。其中,围护墙顶的水平位移,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道路沉降一般为应测项目;坑底隆起(回弹)监测难度较高,一般用立柱竖向位移代替;围护结构水平位移也是重点监测项目。其他监测项目应根据基坑等级选择。基坑等级反映基坑的安全状态和周边环境受影响的程度,但各规范对基坑分级的标准有所差异。
(二)监测点的布置
(1)应依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监测点的布设,绘制平面图。
(2)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
(3)围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部位。监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20~50m。
(4)支撑轴力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对多层支撑支挡式结构,宜在同一剖面的每层支撑上布置测点。
(5)锚杆和土钉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
(6)支撑立柱监测宜设置在基坑中部、支撑交汇处及地质条件较差处的立柱上。
(7)以基坑边缘外1~3倍基坑开挖范围中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还应扩大监测范围。位于重要保护对象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8)管线监测点应根据修建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的位置;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供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设置间接监测点。
(三)监测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测定特定方向的水平位移宜采用小角度法、投点法、视准线法等。
(2)竖向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光电距三角高程测量、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
(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方法适用于基坑围护桩(墙)和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项目,宜采用在桩(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4)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及地下水位:土压力宜采用土压力计测量;孔隙水压力采用孔隙水压力计进行测量;地下水位监测宜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进行量测。
(5)支护结构内力:支护结构内力可采用安装在结构内部或表面的应变计或应力计量测;混凝土构件可采用钢筋应力计或混凝土应变计量测;钢构件可采用轴力计或应变计等量测。
(6)锚杆及土钉内力:锚杆及土钉内力宜采用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当使用钢筋束时宜监测每根钢筋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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