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0日
一、轻质隔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1)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板材隔墙与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活动隔墙与玻璃隔墙每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查。
二、吊顶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1)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足50间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2)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三、地面工程常用饰面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一个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的应全数检查;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4)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为一间)划分为一个为一间)应划分一个检验批,不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环球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