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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2日

2017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备考知识: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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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备考知识:耕地占用税,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一、概述

①强调保护耕地②实行一次性征收③分别规定单位税额④征收标准不同地区不同。

二、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和税额水准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县为单位根据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均耕地1亩以下,10~50元/㎡

①人均耕地1~2亩,8~40元/㎡

②人均耕地2~3亩,6~30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3亩,5~25元/㎡

④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

⑤占用基本农田的,税额标准应当在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四、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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