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0日
★★★★★工程保险的内容
1Z206042 工程保险的内容
一、保险概述
1.保险标的
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也可以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和人身保险(包括人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两大类,而工程保险既涉及财产保险,也涉及人身保险。
2.保险金额(保额)
足额保险或等额保险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投保获得额外利益。
3.保险费
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应的价金。
由保险金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两个因素决定。
4.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是指标准化的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的直接和间接责任;
特约责任是指标准化保险合同规定属于除外责任的范围,而需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保险合同内特别注明承保负担的一种责任。
除外责任属于免赔责任,指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范围。有以下几项:
(1)投保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因被保险人不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损失;
(3)战争或军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4)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乙
二、工程保险的概念
以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与之有关联的人作为保险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和承包商投保后仍须预防灾害和事故,尽量避免和减少风险危害。
三、工程保险种类
投保范围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设备保险等。
1.工程一切险:包括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两类。
双方名义共同投保。
国内:项目法人办理保险;
国际:承包人办理保险。
如果承包商不愿投保工程一切险,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2.第三者责任险
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范围。
3.人身意外伤害险
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和职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发包人、承包人负责本方人员投保。
4.承包人设备保险
承包人运抵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准备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及设备。
我国的工程一切险包括此项保险内容。
5.执业责任险
以设计人、咨询人(监理人)的设计、咨询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
6.CIP保险:一揽子保险
业主或承包商统一购买“一揽子保险”,内容包括劳工赔偿、雇主责任险、一般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CIP保险的优点是:
(1)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
(2)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3)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
(4)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举例:
工地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工的伤亡属于(
A.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B.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C.业主责任险
D.承包商责任险
【试题答案】B
举例:
A.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
B.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C.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
D.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E.免除第三者责任赔偿
【试题答案】ABCD
小结:
1Z206042 工程保险的内容
6-68常规保险标的与工程保险标的的理解。
6-69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理解。
6-70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理解。
6-71工程保险的对象与险种: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与对象,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职业责任险的投保人、CIP保险的理解及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