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8日
IZ20603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含义
采用折中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很不利。
P278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计划和商谈。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主要如下
(一)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三)成本加奖金合同(四)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P279四、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
当实行施工总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
加酬金合同。
IZ206040建设工程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建设工程中经常采用的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
IZ206041建设工程担保
一、投标担保的含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P280二、投标担保的形式:
现金;保兑汇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险公司或提供公司投标保证书。
IZ206042履约担保的内容
二、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的形式。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
(一)银行履约保函
1.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银行保函和无条件银行保函。
P281 2.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有条件的保函。
(二)履约担保书
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除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须用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三)保留金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一般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时,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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