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环球网校> 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知识要点
环球网校 二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5日

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知识要点

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Z2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登记范围内承揽工程。

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07年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企业资质应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有业绩进行划分。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三、施工的资质许可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四)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

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的,申请之日起前1年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批准:

(五)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1、撤回:

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2、撤销(许可机关的原因)

3、注销(程序问题):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3)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五、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

2Z2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一)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无资质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一)联合共同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分包工程的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违法分包。

2Z202023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一、严格禁止借用或出借资质——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借用单位和出借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

三、“视为分包”:

虽然没有分包形式,但是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承包单位本单位人员的,视为分包。

2Z20202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1、允许或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连带责任

2、转包或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