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0日
道路的分类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应与主千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干80m,且该出入口位置应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两侧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位置宜布置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15年。
道路的组成
道路是设置在大地表面供各种车辆行驶的一种带状构筑物,主要由几何(或称线形)和结构两部分组成。
线形组成
道路线形是指道路中线的空间几何形状和尺寸,这一空间线形投影到平、纵、横三个方向而分别绘制成反映其形状、位置和尺寸的图形,就是道路的平面图、纵断面图和横断面图。城市道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两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及特殊形式的断面。城市道路横断面宜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组成,特殊断面还可包括应急车道、路肩和排水沟等,如图2.2.1所示。
机动车道
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行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间分隔物或双黄线分隔对向交通时,机动车道路面宽度还应包括分隔物或双黄线的宽度。
非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一条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自行车不得小于1.0m,三轮车不得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