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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二级建造师法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考点

1.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要熟悉担保合同的效力。

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保证责任(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担保制度)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担保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1)施工投标保证金;(2)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款支付担保;(4)预付款担保。

3.法律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和《物权法》关于抵押物和抵押的效力的规定;法律对实现抵押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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