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140、水灭火系统
1、消火栓灭火系统
(1)分类: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厂房、库房和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建筑。低层建筑利用室外消防车从室外水源取水,直接扑灭室内火灾。对于10层及10层以上的建筑、建筑高度为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业建筑为高层建筑,必须以“自救”为主。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扑救高层建筑室内火灾的主要灭火设备之一。
1) 无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在任何时候均能满足室内最高、最远处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压力要求。这种方式为独立的消火栓给水系统。
2) 仅设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流量能满足生活、生产、消防的用水量,但室外管网压力在1天中变化幅度较大,即当生活、生产、消防的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室外管网的压力不能保证室内最高、最远处消火栓的用水要求;而当生活、生产用水量较小时,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较大,能向高位水箱补水满足10min的扑救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3) 设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适用于室外管网的水量和水压经常不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初期火灾所需水量和水压的情况。水箱储存10min室内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泵的扬程按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灭火设备的水压计算。
4) 区域集中的室内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室内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区域集中是指某个区域内数幢建筑共用1套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设备,各幢建筑内的消防管网由区域集中消防水泵房出水管引入并自成环状布置。消防管网内经常保持能够满足灭火用水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要启动消防水泵可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这种系统称为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管网平时水压和流量不满足灭火需要,起火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和流量达到灭火要求,这种系统称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5) 分区给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当建筑物的高度超过50m或消火栓处的静水压力超过0.8MPa时,考虑麻质水龙带和普通钢管的耐压强度,应采用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各区组成各自的消防给水系统。分区方式有并联分区和串联分区两种。并联分区的消防水泵集中于底层。管理方便,系统独立设置,互相不干扰。但在高区的消防水泵扬程较大,其管网的承压也较高。串联分区消防泵设置于各区、水泵的压力相近,无需高压泵及耐高压管,但管理分散,上区供水受下区限制,高区发生火灾时,下面各区水泵联动逐区向上供水,供水安全性差。
(2)设备:室内消火栓箱;消防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选用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为10~15L/s,与消防汽车正常运转且能发挥较大效能时的流量相一致)。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1、管道的布置要求
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七至九层的单元住宅不超过8户的通廊式住宅,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枝状,采用一根进水管。
2)超过六层的塔式(采用双出口消火栓者除外)和通廊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如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连成环状。
3)18层及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4)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最小直径为100mm。
5)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应超过5个。对高层建筑,应保证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6)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市政给水管道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室内消防泵进水管宜直接从市政管道取水。
7)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管网应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8)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