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1日
执业药师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人事部〔1999〕第34号文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注意;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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