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环球网校>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债权人代位权
环球网校 造价工程师培训

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3日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培训

造价师培训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