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环球网校> 《造价管理》知识点: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环球网校 造价工程师培训

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1日

《造价管理》知识点: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证书失效、撤销注册及注销注册;

注册证书失效;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P11下)

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一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培训

造价师培训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