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8日
三、经济保障措施
1.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重点解析]
此处都是资金保证的问题。需要保证的资金有四部分:
1.安全设施。
2.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生产培训。
4.工伤保险。
四、技术保障措施
1.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重点解析]
注意这几个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重点解析]
注意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项目的前提条件: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重点解析]
此处理解即可。
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点解析]
此处理解即可。
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
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
7.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措施。
[重点解析]
此处的“告知”并不以从业人员是否询问为前提。也就是说,不管从业人员是否询问,施工单位都应该尽到“告知”的义务
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很好地理解。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以案例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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